第二百一十章 我们只需要三天_重生之锦绣庶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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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章 我们只需要三天

  严谨轻笑,沉顿了一会儿,转而轻松的说道:“谢谢夸奖。”

  谢夙卿呼出一口气,心想着,幸好,不然我瞒了这么久,岂不是都让你看笑话了?

  严谨安顿好谢夙卿,谢夙卿累趴了终于可以沉沉睡去,彩玉在严谨走后,就一直守在谢夙卿的身边,不肯离开,仿佛之前谢夙卿会遭受这样的待遇,就是她疏忽才造成的,她一直很自责。

  次日,谢夙卿又恢复了男儿身,她淡定从容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,尤其是出现在严谨的面前,她还笑着打了声招呼,道:“早啊,严兄。”

  严谨似笑非笑的回了一礼,道也没有说什么,和平日没有什么两样。

  谢夙卿想过了,人在江湖飘,就是要脸皮厚,栽栽跟头没有什么不好的,只要……加倍还回去就好了。谢夙卿笑的人心肝直颤。

  饭后,谢夙卿遇见了从外边回来的桃夭,看上去,她昨晚并不在军政司中,看她脖子上暧昧的小红晕,谢夙卿笑了笑,桃夭向她眨了眨眼睛,点了头,两人的眼神在半空中交汇,传达了自己的意思之后,双双了然,一笑,转头离去。

  不久后,谢夙卿正在房中临摹名家字帖,彩玉便进来了,谢夙卿之前派她去打听消息,这时候回来,想必就是有消息了。

  彩玉俯身在谢夙卿的耳边,悄声说道:“昨夜司马府中进了贼,说也奇怪,什么都没有偷,光偷了一本帐簿,那本账簿本来是要在后日交给朝中派来的御史核审的,却在此时失了窃。司马焦急,却发现了帐房里有司监的一样东西,当夜司马就派人去围了司监的屋子,搜查之后,居然真的在司监的房子里发现了那本账簿。”

  “之后再仔细核查,这本账簿漏洞百出,再一算,发现军政司上一月就已经亏空了上千两银子,这回可急坏了司马,司马怒骂司监贪赃枉法,私吞钱财,还将司监关了起来。”彩玉说的兴致勃勃。

  谢夙卿笑了,暗叹道,这一连串的事情,在别人的嘴里听起来,好像很容易的样子,可是,就这么一件看上去容易的事情,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,只要有一关出现了差池,那就是满盘皆输,不用想,谢夙卿也知道,桃夭的枕边风吹了厉害,手段也是非常了得,谢夙卿不敢轻视她。

  “看来,我们只需要三天,就能借兵回草原去了。”谢夙卿笑道,胸有成竹的模样,宣纸上,墨迹挥洒,写下了“水到渠成”这四个大字。

  三天,谢夙卿猜的不错,第三天,司马将修缮好的账簿交给御史审查,这其中虽然经过了完善,却还有不少的漏洞,司马能够安然度过这次的审查,还多亏了一人,谢夙卿。

  司马简直觉得,这个苏青就是自己的贵人,没想到苏青与朝中大臣也十分交好,很轻松的就帮他掩饰了所有的纰漏,于是乎,这个司马非常的感激谢夙卿,立马将文书批了下去,借兵一事,算是圆满完成了。

  谢夙卿只能说,这次还多亏了一人,楚胤,若不是楚胤的相助,她恐怕还得走的再艰难一些,朝中派来的御史是楚胤的亲系部下,谢夙卿只不过是得了他的配合,做了个顺水人情罢了。

  整装待发之际。谢夙卿看见了慢悠悠走着的严谨,自从那一日之后,谢夙卿就再也没有和严谨说过话,两人表面上的淡定从容,却还是带着几分尴尬。谢夙卿没有和他说今天要离开的事情,因为她心里一直觉得,自己去哪儿,他都会及时跟着,或许,这已经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习惯。

  可是她没有想到,严谨却先一步开口了,“这次,就不和你一起去草原了,你可不用忧心我一直会跟着你了。”

  谢夙卿那一刻,心里不知有什么情绪流过,像是一丝错愕,像是一丝失落,原本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,现在并没有发生。她牵起嘴角,笑了笑,严谨的后面那句话,是说给她听的,她有心想解释一下,自己并没有那种意思,可是又觉得自己的心,虚了。

  “我……”谢夙卿叹了口气,“你打算去哪儿?”谢夙卿问这话,只是客套一下,却俨然发现严谨的眼睛一亮。

  严谨笑道:“你还会关心我?还真是万分感动,我临时有些事,暂时不能缠着你了,只是,事情解决,我会去找你的,你可得等着我哦。”严谨说的暧昧,谢夙卿还是一身男子装扮,脸一红。

  谢夙卿丢了个白眼过去,“还是别了,我没有那么想见到你。”

  两支队伍分道扬镳,严谨似乎真的有什么事情需要解决,尽管他云淡风轻的神情,还是难掩眼角的那丝焦虑。谢夙卿管不了他的事,只好让他去了。

  谢夙卿与阿卡兰整军回到王庭,当晚王庭大摆宴席,为谢夙卿与阿卡兰庆功,谢夙卿在绘声绘色的描述中,将所有的功劳都赋予了阿卡兰,因为谢夙卿知道,阿卡兰需要这样的荣誉,她是王庭的公主,是乌鲁拉坚实的后盾。

  乌鲁拉顺势给阿卡兰赋予了“铁兰之花”的称号,感激的敬了谢夙卿一杯马奶酒,谢夙卿含笑应下。

  向军政司借的兵并不是立马就拨过来,而是等到西楚使臣来祝贺大婚时,与使臣们一同过来,到时候正是王庭兵力最为空虚的时候。

  大王娶后,是整个草原值得欢庆的事,不管卡塔尔部落和布什部落是否诚心归属,都要做出个样子来,二王亲自来王庭祝贺。这个时间,二王只许带十五名亲卫,至于他们的护军,只能是在自己的地界。

  距离娶后大典还有二十日,乌鲁拉备属的时间说充裕也不算充裕,说不充裕,但也没有急在刀锋上。

  谢夙卿答应乌鲁拉为他训练新兵的事情,也提上了日程。

  在谢夙卿与阿卡兰前去军政司借兵的期间,乌鲁拉已经招选新兵五万余人,此后还会不断的增加,这日,乌鲁拉来找自己,陪他去看看军队的训练。

  谢夙卿换了一身草原的服饰,浓郁的民族风情穿在她的身上,出奇意外的贴合,毫不违和。

  宽大直筒到脚边的长袍,两侧开叉,领口和袖口用嫩绿色套话贴边,腰部是一根鲜绿色的宽腰带,上边挂着一串串银片组成的流苏绕成圈,走路间,清脆的碰撞声十分悦耳。

  一袭女装出现在众人的面前,在这里,她可以做回自己。

  林夜今日是第一次练兵,站在几万人的面前,空旷的草原上,黑压压一片人头,林夜是最突兀的一个,接受万人的瞩目。为了不打扰林夜,谢夙卿与乌鲁拉爬上了一个瞭望台,俯瞰这一片土地,将所有的人都可以纳于眼底。

  林夜手中拿着一柄弯刀,随意的做抛接动作,锋利的刀,只要他一失手,都有可能会划破动脉,血流成河,可是他,信手拈来。

  新兵的训练,以林夜为将,乌鲁拉部下的两位将士为副将,那两位将士也是出生入死多回了,冲锋陷阵,戎马平生,也是草原的勇士,只是他们看待林夜的眼神,似乎不太服从,反而是叛逆。

  他们只觉得,自己是草原最英勇的将士,怎么可以让一个汉人去指手画脚?草原上向来都是以拳头说话的,谁的拳头硬,就听谁的。所以,他们不服。

  他们面上的不善,谢夙卿这个角度看不清楚,谢夙卿只能看见,林夜飒爽的身姿,红褐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飞舞,一双坚如磐石的眼,淡定从容。

  林夜根据草原人下盘都较稳的特点,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,将重点放在了上身动作,草原人的力气是大,可是鲁莽行事,只懂得用蛮力,林夜教了他们许多的技巧,怎样巧妙的使用弯刀,在伤人的时候,怎样可以不伤到自己。

  谢夙卿看见,林夜耍了一个漂亮的刀法,短短三招,干净利落,一株细木,被砍掉了“脖子”。

  林夜朗朗的开口,以内力相逼,他的声音足以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。“打仗不是花拳绣腿,怎样掐住敌人的命脉,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对方的弱点,将他置之死地,才是硬道理。”

  士兵们纷纷表示赞同,林夜点了第一排的几个人出来,那几个人,有的短小精悍,有的高大威猛,高矮胖瘦,什么类型的都有。

  “你们,与我比试。”林夜二话不说,将自己手上的那把弯刀扔给了离自己最近的那人,是个高壮的大汉。自己,则是见了一根枯树枝。

  众人都给林夜捏了一把汗,尽管林夜的武功高强,也无法用一根枯树枝对抗一把削铁如泥的弯刀吧?

  大汉扑哧喘了几口出气,摆出愤怒的神情,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,像一头公牛,随时准备蹬蹄子撞人。两人绕圈对峙,猛然,大汉一个俯冲,整个人都朝着林夜扑了过去。

  林夜灵巧的往身边一个闪躲,那大汉也不傻,早有准备,手中弯刀大幅度的画圆,以林夜这样的距离,是一定躲不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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